之前講到合約時,氣氛不是凝重就是肅殺,
今天換個有趣的來講。
剛好收到兩份合約,想到跟幾個出版社合作,
大家對於合約的處理也都不同,算是反映公司文化嗎?
一般來說,翻譯合約一式兩份,
有的出版社比較不辭勞苦,先寄出空白兩份,
譯者簽好寄回,公司用印,然後再寄一份給譯者。
也有比較阿莎力的,直接用印後寄給譯者,
譯者填好一份(另外一份隨你高興吧)寄回即可。
不過,我遇過一家很妙的出版社,
他們家的合約兩份簽好寄回後,遲遲不見譯者留存的一份,
一開始覺得很怪,主動詢問編輯才知道,
他們的合約是等到交稿完、申請稿費後,
才連同稿費通知單一起寄回給譯者。
我當時聽了真是傻眼啊!
心想,都交稿了還要合約作啥啊?
不過,現在也熟了,就覺得無所謂啦。
我也遇過非常客氣的出版社,
會先傳一份合約的電子檔,
待譯者確認無誤之後再列印郵寄,
第一次遇到時還有點飄飄然,
覺得自己似乎頓時成了大牌譯者,呵呵。
合約的郵寄方式也很有趣。
雖然大家都說翻譯合約是個形式,
但合約終究是合約嘛,感覺就是很重要的文件,
通常出版社會以掛號寄出,
我也都以掛號寄回。
不過,有一家超猛出版社,
我收他們家的東西沒有一次是掛號,
合約,普通印刷品,三塊半。
樣書,樣書哦,樣書耶,二十塊。
我有時都為他們擔心耶,
還有,萬一譯者家信箱不夠大的,樣書怎麼塞啊?
有些慷慨又貼心的出版社,
還會附上回郵信封。
不過,有家公司他們的回郵卻每次都郵資不足><
據說是信封太厚(?)
話說人心還真奇怪,
有附回郵應該是值得感謝啊,
但每次上郵局得補個幾塊錢,
還是讓人kimochi有點過不去說......
好像郵局的人會以為我想偷斤減兩?!
啊!啊!還有!
我本來以為譯者都是永遠的「乙方」哩,
不過今天正巧,收到的兩份合約譯者都是「甲方」,
算是打破了刻板印象。
我不知道是不是吃到日本人的口水,
連一個合約這麼無聊的話題都能寫成這樣。
純粹就是個抒壓灌水文@@
2 則留言:
那個用印刷平信寄樣書的我碰過耶
郵差大人把書塞在鐵門把手和門板之間的縫縫
後來是路人甲看不過去
按門鈴說鐵門上有一包郵件Orz
不過那個版本的樣書在書林書店有賣
也許出版社是仗著就算掉了要買新的也很方便?
日文樣書我覺得一本都要所費不貲哩。
不過這位郵差大人也實在發揮創意,
鐵門把手和門板之間的縫隙,
虧他想得到!
還好我家信箱夠大,除非小哈之流的磚頭書,
一般說來也都還應付得過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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