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13.2007

溝通障礙

各位譯者認為自己的工作到哪算告一段落?
翻譯完畢經過檢查潤校,交稿之後就算完工嗎?
一般來說我是這麼認知。
而我的合作經驗幾乎也是這樣,
除非有該死的粗心漏譯(對不起大家><)或是原文的語意、邏輯就有點難懂的部份,
編輯會再找我討論一下,
九成五是交完稿就等著領稿費、拿樣書。

至今總共有過三次,是編輯在一校之後把稿子寄給我請我再看一遍的。
老實說,我的譯者資歷尚淺,
真的不知道這包不包括在譯者的工作之內。
或許其他同事或編輯可以分享一下經驗,
也就是譯者需不需要「協助潤校」。

這三次經驗中,有一本是文學作品,
我在翻譯過程中也覺得作者愛賣弄,
有些地方捨棄平鋪直敘的寫法,反而幾個彎把大家搞迷糊。
編輯請我校稿時確認幾處語意,或許是謹慎起見怕有誤會。
我倒覺得也有必要溝通一下,可以把文字修改得更順暢。

但是,其他兩次的經驗卻讓我覺得很頭大。
編輯洋洋灑灑列出文章中有疑問的地方,
乍看之下自己也嚇了一跳(心虛?),
但還是要鼓起點自信想:不會吧.....
對照之後發現很多地方就我來說根本「不是問題」。

以我自己做潤教的經驗,通常發現譯稿中出現一個我沒看過的用字,
我當下是先「自我懷疑」,覺得是大概自己孤陋寡聞沒學過的,
那就查一下吧。
查證之後有時確實是自己沒見識,又偷學到新知。
也有可能是當初譯者「信手拈來」的創作,
如果是誤用就審潤時修正或刪除,再不然就是請譯者解釋是怎麼用法。

然而,我發現自己這兩次被編輯提出多處「不解」的地方,
根本都是搜尋網站一查就一大堆的資訊,
既不是「日式中文」也不是艱澀的「專有名詞」,
連這部份都要丟回來較譯者解釋、查證(我真的覺得沒什麼好查的),
讓我覺得有點無力。

再來就是文字的部份,編輯標出多處「看不懂」。
但其實我對照原文,真的就是這樣,我也很擔心是我誤翻,
但一來這本書的原文本來就很跳躍式,加上有些冷笑話或雙關語,還有某些是前後文的呼應,
我確認自己並無誤翻之餘,也感到納悶,
認為一般日文程度多看兩次應該就知道原文在說什麼了吧。

好吧,答案揭曉。
我猜英文譯者應該比較不會碰到這類問題。
那就是跟我嚴重溝通障礙的編輯竟然都是不懂日文。
或許我長期穩定合作的出版社以日系居多,
那裡的編輯日文能力是必備,
就讓我有了先入為主的印象,覺得編日文書的都該懂日文。
但顯然並非如此。
當然,每個出版社有自己的政策和需求,
只是要跟不懂日文的編輯討論日文書,真的有點辛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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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是說:譯者本來就應該讓自己的譯文達到「不懂原文的人也看得懂」的境界?
我有點迷惑了。有高手和前輩可以為我開導一下的嗎??

20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我覺得編輯不懂原文是蠻離譜的情況,至今沒遇過,頂多就是英文還不夠好而已。
讓我不禁覺得他還蠻有勇氣接下這份工作。

我只有在翻電腦書時,
編輯會在一校完後,
讓我看他改的部分,
確定無誤才出版。

其他都是交稿就等出版了。

lica 提到...

這不是我遇到的第一次,是我運氣特好嗎??

前一次編輯收到稿子提了一堆問題,
後來給懂日文的外編,人家才告訴他譯稿中的文字並無不妥。
他事後也稍微表達了歉意。

這次的情況也很離譜。
像貴婦人在妳家的留言所寫的一樣,
很多問題問得讓我心想:怎麼這種程度的也來問。

三次經驗中有兩次是在同一家。
樣本數好像不夠多,不太確定這一家是不是老要譯者協助潤校。
但總是這樣真的有點累。

匿名 提到...

真的~

非常歡迎有人可以與我「討論」我譯文中的可議之處,但是我常常(不知為何)也遇到一開口就以我是權威的姿態,要「告訴」我那裡那裡不對…還包括口譯時客人

一開始做這行時,也常常搞得很懷疑自己

後來~

我發現愈是以「肯定」句來踢館的,愈是他們自己的問題;愈是以「好像」、「我記得…」之類謙虛態度開頭的,愈是真的可以令我自己進歩的指正

lica 提到...

這工作做越久其實有時會變得越心虛。
(是心虛哦)
因為沒有標準答案,也沒有所謂階級資歷,
毫無翻譯經驗的讀者可能迸出個譯者想破腦袋也想不出的絕妙好辭。

匿名 提到...

我可以作人犯答辯嗎?
我就是那種不會日文還忝不知恥來作日文書的編輯。但我可以簡述一下過去一個月來我使用語言的狀況:
.對英文原文修稿子,然後為了同一本書的版權,用英文打國際電話跟國外催同意書
.上網查法文書的資料
.上網查義大利文小說的資料
.自己手頭明年的重點書之一是德文書……今天剛收到部分譯稿,還在想要怎麼去檢查譯稿……
.忝不知恥的發日文書的試譯
.(這個最慘)為了現在在作的書,對,現在,半夜兩點,上網查荷蘭文的資料。而且我已經被迫查荷蘭文好幾星期了……
.這個比較簡單:用台語和紙廠的業務聊天
.當然,每天都要讀跟寫很多很多的中文
.打電話到北京,也是為了版權。語音要上揚,講話要用「您」「咱地」,收尾要帶兒化韻

所以、所以,真的,不貪多只求精。中文好才是根本。然後至少一種外語可以直接對原文修稿、還可以打電話給人、偶爾會有作地陪或聽座談會的必要。接著,才是第二外語、第三外語、第四外語……

除非出版社人丁鼎盛,不然你永遠不知道哪一國語言會掉在你頭上。再怎麼人丁鼎盛,也很難找到會荷蘭文的編輯吧,偏偏我現在就需要閱讀荷蘭文。我很想認真的把日文重新學好,但我明年有三分之一的書是德文,而且我不知道後年會不會有三分之一的書是法文。可是現在對我最實用的是透過電話用英文跟國外催進度。

不過,莉香大人,為了避免我們彼此的折磨,妳的書我會去找一個懂日文的外編。

lica 提到...

吼,我合理懷疑你從小一定是大風吹高手。
我放張椅子你就搶著入座哩,呵呵。

洋洋灑灑列出用了四、五種外語吃飯的人,
好一個「不貪多,只求精」,
一點說服力都沒有。> <

我比較好奇的是,當不懂該門外語的編輯跟譯者說:我有對照原文。
是怎麼個對照法啊?
我試圖想像自己如果拿一本阿拉伯文的原文書和中譯本......
完全不知道要怎麼對照起@@

匿名 提到...

lica,妳的經驗我遇過,
我的情況是那家出版社刻意安排這位不懂日文的編輯來做日文書(我是事後才知道的),可以從純中文的角度來把關(當然,他們家有懂日文的編輯,但大家都是獨立作業,所以,她遇到譯稿問題,當然就會來找我),雖然在處理稿子的過程中比較辛苦,而且腦子裡充滿一堆問號,
但做出來的書的品質,真的是很棒,所以,我現在很感激她~~
ps.後來,那位編輯負責編輯的書,也成為我鎖定要看的書~~

匿名 提到...

要碰四、五種外語都是被迫……而且我沒辦法靠這個吃飯。Google Translate或Altavista Babelfish沒有了,我就是文盲。

每種都完全不會,只限於查字典時至少還知道自己要查哪個字的程度。然後,譯者漏譯時我可以回去查哪段漏掉了……或譯文問題實在太嚴重時,找得出那句無法理解的德/法文,然後看看MSN上有沒有正好有活的德漢字典、法漢字典,很不要臉的丟過去問。

英文講電話只有第一句很流利:This is Taiwan, may I speak to...,後面就純屬亂扯,進入鬼打牆的狀態。"pardon?"(對不起、請再說一遍)"please slow down."交替出現,通常是"pardon?"次數多到我自己都覺得很尷尬的地步,然後胡亂收尾,"Oh, yeah, that's OK, fine, fine, I see, thank you."放下電話後,總編問:「現在國外是怎樣了?」「我還是不清楚……他們應該只是知道有個英文很爛的人打電話來催版權」

英文好比較實際,越洋打電話嗆聲很好用。而且,至少德法荷義西都可以翻成英文後再去猜,喔~~我真愛Google Translate(不過有三分之一的機會是翻出來之後還是無法理解,另外三分之一的機會是電腦翻完後人看了想翻桌)。最近版權商也愈來愈進步了,丹麥挪威芬蘭瑞典語的諸小國夷文小說,都會貼心的附上英文譯稿(不然國內誰能審啊……)。但還是要英文很好才看得下去啊(淚)。

日文好的好處是,日本真的是翻譯大國。一卡車東西都有日文資料。對,對岸也是翻譯大國,但翻出來一卡車東西,有半卡車會讓你想倒進垃圾掩埋廠。

不過,有件事很重要,非常重要:不要去處理你連查字典都不知道怎麼查的語言,通常連輸入也不會輸入……字母的長相也完全分不清楚……韓文、阿拉伯文、希伯來文、泰文、藏文、梵文就是這樣。編輯已經是個既黑心又忝不知恥的職業了,會在不懂日文的狀況下理直氣壯的把譯稿退回去叫譯者重新檢查,但黑心啊、無恥啊、都要有個底限。

匿名 提到...

喔喔喔!綿羊講的這種人,就是這種人!!編輯的境界啊!中文很好,所以可以作一種稱之為「邏輯校」的事情。敝公司有一個不會德文的總編,在前後兩個編輯看過的德文譯稿中找出錯誤。敝公司有一個不會日文的副總編,可以找到讓日文譯者汗顏的錯誤來。

lica 提到...

好吧。我知道我不該把話說得那麼狠。
終於了解原來問題不是出在懂不懂外語,
而是連中文都難以溝通。
試讀以下文字(基於職業道德在不重要的角色上稍做修改):

前情提要是A身為一名證人。

由於B一再把證人叫成被告,(那他到底是證人還被告?)
法官認為會造成混淆,
於是要B直接叫A的名字即可。

括號裡的是我被問到的問題。
這是其中之一。
其他還有很多讓我想哭的。

這本書是有點天馬行空,
我只是奢侈的盼望,
如果是個懂日文的編輯,
在原著作者鬼打牆的時候,
她(他)會了解那不是我自己在起乩。

匿名 提到...

我運氣比較好,雖然編輯有些也不懂日文,但都很客氣。其實大部分讀者都不懂日文,所以會有看不懂的情形,也該感謝編輯用第三者的角度幫譯者挑出問題,這樣可能讓譯文更好。只是,面對質疑的地方,譯者當然會如臨大敵,就像在捍衛冠軍腰帶一樣,不過……有時候還是很乖乖認錯,畢竟人總有疏忽的地方,哈哈。

lica 提到...

和也前輩,
(別謙虛了,你就是前輩。我還是你的讀者呢~)
小譯者我也是戰戰兢兢的看待這份工作哩,
自知資淺又是半路出家,有編輯肯指教當然求之不得。

借用貴婦阿計在心地家的留言引申舉例。
我只期盼編輯至少知道「新宿」是幹嘛的,
而不要求我這小譯者還得在此加譯註。

匿名 提到...

weipeng,上星期五中午在你公司附近(郵局)過馬路時看到你,想和你打招呼,你竟然沒認出我耶~~
是不是你走路的時候,那一大堆荷蘭文,義大利文也在你腦子裡打轉~
lica,sorry,借妳的地盤一下~~

lica 提到...

請用請用,我也常上綿羊家借地盤呢,別客氣。

weipeng編輯大概是各種外語腦中交戰,
不過我要預先自首一下。
如果綿羊哪天在路上遇到我,我大概也是這樣。
因為我走在路上好像從來沒去注意迎面走來的人耶。
之前有朋友抱怨在我對面招了半天手也不見回應@@

所以如果有那麼一天,先請妳多包涵啦,
然後最好用大叫的,呵。

匿名 提到...

我有個疑問?
因為我不懂日文,如果譯者翻譯出來的字句,是需要有點日文程度的人才能看的懂,
那這麼說,每本譯作都只有鎖定在懂日文的族群嗎?
我不是來找碴的,我只是很好奇而已:P

lica 提到...

我不清楚這位人客平常看不看日譯書,
你認為市面上的日譯書有需要基本日文程度才看得懂嗎?讓不懂日文的你看得霧煞煞嗎?

借用weipeng的話,就算編譯雙方再怎麼黑心無恥,
也不要求讀者買書時得附上語文能力證明。

我的名字譯作全在這裡,你有意願的話可以經過書店時翻翻看。

我這篇文章的重點是「編輯」而不是「讀者」。
我把「編輯」當作是「做書團隊」中的成員,
意思是說如果雙方都懂日文,做起事來溝通比較方便。

建築包商老闆不一定要看得懂施工圖,
但如果看得懂,就會知道哪些地方工人為什麼會這樣蓋,
就能省下工人一一說明的時間。
至於購買的住戶,有專業知識可以挑屋挑得更仔細,
但其實只要出錢買屋住得爽就行。

匿名 提到...

我可以岔題嗎?
其實那天在路上看到wp(給他縮寫了),
是覺得"咦,這個人好像在哪裡看過",
不過,這不稀奇,經常會遇到這種事,
有時候在市場攤位老闆,換了一身衣服,
換了場景之後,就只覺得他"很熟",
但不知道他是誰,直到下次去買菜時看到,
才想起來,啊,就是他!!
諸如此類的還有大小獅同學的家長,學校老師....,我記性又差,常常會困擾我很久~
那天看到wp,在還沒有擦身而過時,
就給他想起來了,正有點得意,
結果,他看我一眼之後..竟然..沒反應~~
(澄清,我那天要去和前輩吃飯,
所以沒有蓬頭垢面喔)
哈,岔太遠了~~~

lica 提到...

岔吧岔吧,這個題目本來就已經離我當初想講的東西有點遠了:P

我走在路上要不然就是眼神渙散,
如果認出有點「面熟」的人,除非彼此「四目交會」時,對方也露出「此人有點面熟」的表情。
不然我就...假裝不認識的偷偷走掉...
(啊,我好俗辣)
因為很怕主動相認結果對方卻表現出「妳哪位??」的態度,
這樣很尷尬嘛~

匿名 提到...

綿羊,我錯了,我錯了其一,看見貴婦人羊擦身而過居然沒有認出來,失敬失敬。我錯了其二,看見不認識的美貌貴婦人居然沒有上前搭訕,罪過罪過。這兩星期處於極度渙散和焦慮的狀態,運氣好的話,這種狀態會在三天後解除。

回孟德,翻譯上理當作到讀者不需要外文背景也能理解(所以外文雙關語笑話都很難翻譯)。但在那之前,有兩個情形要解決,最好是在編輯也懂外語的情況下,一個是語意和邏輯,有時候作者就寫得這麼含糊或難解,問題是出在作者而不是譯者。而且那個模糊或難解是作者的中心主旨,叫譯者翻得「可理解」或「好懂」或「清楚」是錯的。法國跟德國哲學家的作品常常會這樣。

另一個是文化脈絡,譬如這樣的句子,「他放了蕭提爵士(指揮)的尼伯龍根指環來聽」,編輯要檢查,這個翻譯是不是通行的翻譯,包括蕭提爵士跟尼伯龍根指環都要檢查,另外,這要不要加譯註?譯註其實是看情形,因為這是很不重要的細節,不一定要加譯註去打擾讀者。那如果是「收音機裡放著地下絲絨的"誰愛太陽"」這樣的句子呢?(這是最近看的某本書譯稿,尚未出版,臨時找不到自己負責的書有什麼好例子,只好偷別本的例子出來用),「地下絲絨」是錯的,至少要翻成「非法利益/非法利益樂團」,或直接寫英文Velvet Underground,「誰愛太陽」不應該翻,不是所有東西翻出來都比較好,曲名直接寫Who Loves the Sun就可以了。日本作家來說,翻村上春樹會有這問題,這位先生特別愛寫爵士樂,上面的例子都是歐美的文化脈絡。日文的話有另外tricky之處,因為有漢字這種東西。英文小說常常把法文放進來作外來語,印度背景的作者會把印度文放進來,也有西班牙文(南美洲背景)、或義大利文(譬如,《教父》)、德文等等。所以適當的保留原文是必要的。「援交」不用翻,但「風俗孃」要不要翻?「宅」不用翻,但「萌」或「Cosplay」要不要翻?「Roricon」翻成「戀童癖」還是「蘿莉控」比較符合原書的味道?「任天堂的Famicom」比較好的翻譯是「第一代任天堂」或「任天堂紅白機」;「Rockman」叫「洛克人」,不叫「石頭人」、同理,「Megaman」是「洛克人」的美國版稱呼,不是「百萬人」;「GameBoy」請不要翻譯,更不要翻成「遊戲男孩」;Non-no就叫Non-no,不叫「儂儂」,CanCan就叫CanCan,請加譯註而不要去翻譯;恰克與飛鳥的"Say Yes"和"YAH YAH YAH"請不要將歌名翻譯成中文,會吐血。石田衣良、綿矢莉莎、輕小說或大量用到次文化的文本,都會遇到這問題。讀者會比編輯更熟悉那個文化脈絡,而且讀者很習慣原文或某種約定成俗的翻法,編輯不能因為自己不懂就覺得讀者也不懂,然後強迫譯者翻成中文(這種情況很多)。但反過來,譯者不能因為自己懂就確定讀者也懂(這種情況較少)。這中間的拿捏請靠編輯和譯者的溝通和努力。

lica 提到...

親愛的weipeng,
這...這就是我想說的啊)))))
啥也不多說,我真是太感動了(飆著淚點頭如搗蒜中)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