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07.2007

真面目示人

好吧, 一開始是看到有人認為經營部落格應該用真實姓名.
有了一些思考.
可是我既沒想文以載道, 也沒想過藉此招攬生意上門.
應該說, 從頭到尾也沒打算隱藏我是誰,
文章裡一大堆的線索都能發現我,
既然如此, 不如直接說了, 順便附上我的長相.

嗯, 就是這樣而已.
況且, 不是說部落格都能用來徵婚了嗎?
留張照片聊表誠意好了~~

3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耶(有‧照‧片)

哈哈。lica長得好清秀噢!(而且為什麼我覺得有看過妳啊??)

匿名 提到...

啊~那篇文章真的給人一種不同的思考
我要好好來想一下

在雅虎的時候就看過Lica的照片
覺得你好像很嬌小喔?
不過還是這張照片好,落落大方又有活力
只是要當相親照嘛~
你要對把鏡頭當男人一樣媚笑才行啦
讓對方看到照片時突然有種被什麼打到心上的感覺
或者把鏡頭想像成你最愛的書
讓你看著它的眼睛都發亮!
呵呵~我好像是來亂的
快走~

lica 提到...

小兔,自從發現世界其實很小之後,
搞不好隨便牽一牽就牽出誰誰誰是誰誰誰朋友,
所以就算看過我大概也不奇怪吧,呵呵.

山羊啊,我兇巴巴的文章都寫這麼多了,
現在再怎麼媚笑,看起來都像在欺騙社會啦~
近年照片少,拿幾年前的又有裝小之嫌,
將就將就吧. 之後再來努力生~